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固定资产
报废处置的公告
根据《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2号),经我局局党委办公会审批同意对管理局部分固定资产采用公开征集受让方(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雨花石馆通用类及家具类部分固定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竞买人确定方式为满足条件的报价最高者。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1)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空调回收资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
(2)竞买人须具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回收2个及以上实际案例,提交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
(3)竞买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授权竞买,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4)竞买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缴纳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抵扣中标款),未中标竞买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额提交中标款的。保证金全款电汇至指定帐户(户名:南京市财政局;开户行:交通银行玄武支行;账号:32053261400000412001),因我单位是行政事业性单位,只提供: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否则视为废标,竞标时应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留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5:00截止(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现场查勘(每家指定一位查勘人员进入现场查勘),现场查勘由工作人员集体统一组织,集体查勘时间:2021年4月23日15:30。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规划建设处资产管理科(雨花路215号)
五、投标方式:在报名截止之后的三天2021年4月26日14:00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标书以邮寄或快递形式寄至: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规划建设处资产管理科(雨花路215号、邮编210012)标书需加盖封口章,不接受现场投标,一旦发现有串标现象视为废标。
五、竞价会时间:2021年4月26日下午14:30。
六、竞价会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规划建设处资产管理科(雨花路215号)
七、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68783017
上述内容及中标竞买人信息于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