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党政办公室(电话:025-6878308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四个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一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放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力度,同时具有完善和健全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利用新媒体、新渠道全方位的扩展信息公开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特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包含了基础信息、规划计划、业务信息、各类公告、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及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在信息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上狠下功夫,2016年特别加大了针对公示公告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面信息的发布力度。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发布了《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流程以及监督保障等信息。
按照我局相关职能特点,信息公开重点放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红色教育活动信息、旅游服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方面信息。我局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以及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证群众监督权和知情权。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和更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满足了群众需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2016年通过各种渠道共发布和报送信息418篇。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占公开总量的30%,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在整个公开目录中的覆盖度为95%。
2016年我局在主动公开方面加强了财务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所有人事招聘信息的公示信息都进行了发布,在关系到公共利益的一些事项加强了公开力度,并减少了无关紧要的工作动态类信息的发布,使得发布信息更加清晰、直观和实用。
2016年,我局还积极与市信用办对接,将发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公示的要求和期限,通过市里相关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并将“双公示”信息发布网站的链接按照市里有关规定在局政务官网首页进行放置。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群众可以通过子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我局按照相关规定依据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将答复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2016年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我局管理业务相对单一,政务办理事项涉及面较窄,自身产生的政务信息不多,故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某些方面的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意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政务公开能力的培训力度。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增强诸如公文类、人员任免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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