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34901007/2021-84556 | 信息分类: | / 法律法规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8-30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转发: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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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转发自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原链接如下:http://wlj.nanjing.gov.cn/njswhgdxwcbj/202102/t20210220_2827162.html)
1、为什么要制定《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我市缺少地方性文物保护综合性法律法规,现有的法规均为单项法规,无法满足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尤其是严重制约了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于现阶段还不具备重新制定综合性法律法规的条件,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审批过程中,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支撑。因此,先行制定《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2、《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3、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4、本《办法》是否进行过专家论证或征求意见?
2020年6月1日,本《办法》初稿编制完成,随即向各相关单位和各区征求意见,均获得了认可。6月23日,我局邀请省文物、市文物、市法制、市规划资源、区文物部门的专家,进行了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予以修改完善。与此同时,咨询律师意见,形成最终成果。
5、本《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为明确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第二部分为基础工作。其中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认定的程序;不可移动文物“两线”划定和公布程序。第三部分为审批工作。主要是规范维修、“两线”内建设、日常维护管养工程、迁移和等审批流程。第四部分为管理工作。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要求。第五部分为利用工作。明确不可移动合理利用的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