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4901007/2018-00026 信息分类:     / 业务动态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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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雨花台风景区节假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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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风景区节假日工作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雨花台风景区节假日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各项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营造服务优良、安全有序、秩序井然的景区游览环境。根据省、市政府的管理要求,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雨花台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管理局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雨花台风景区节假日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雨花台风景区假日工作指挥部,作为景区节假日工作的常设机构,统一指挥全景区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领导组织、指挥节假日工作;负责节假日期间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节假日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本工作方案。  

    总指挥: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分管保卫工作局领导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党委成员  

    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南京市交警八大队大队长  

    成员: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保卫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宣传教育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基本建设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风景园林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烈士纪念馆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经营管理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旅游管理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场馆管理处负责人  

    雨花台烈士陵园派出所所长  

       

    2.2办事机构  

    雨花台风景区假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景区节假日工作期间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雨花台风景区假日工作指挥部工作决定和部署;制定和修订完善节假日工作方案;节假日期间人员安排、物资准备、联络协调等工作;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信访接待、游客投诉和节假日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上报;做好雨花台风景区假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任务分工  

    2.3.1办公室  

    协调、落实假日工作指挥部的决策;监督、检查节假日前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内部通讯设备保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急车辆保障;负责景区网络数字监控设备运行及人员值班;节假日工作的总结、上报等工作。  

    2.3.2保卫处  

    组织开展景区安全大检查;拟定上报治安保卫方案、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全局消防设备的检查、应急物资的准备;负责与公安、消防、交警的联络协调;负责与公安警校、部队院校等单位节假日期间来景区工作的联络协调、安排值勤岗位、车辆安排;全局安全监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2.3.3宣传教育处、经营管理处、工会  

    开展景区内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负责食品卫生和重大疫情的检测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重大疫情的发生;设立医疗点,及时为游客提供医疗及救治服务;开通广播宣传;园内活动安排;与新闻单位联络沟通,旅游信息的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上级领导、社会团体的接待。  

    2.3.4组织人事处  

    开展景区内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局职工节假日期间加班人员的落实,节假日期间工作检查,参加处置景区突发事件。  

    2.3.5基本建设处、风景园林处   

    开展景区内安全检查责任单位,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节前对道路、景点、供电线路、供水、供气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景区环境花卉布置;景区内广播、电话、网络数字监控线路的维护;消防值班水车保障、调遣;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物资保障工作,储备一定数量应对景区突发事件的物资。  

    2.3.6烈士纪念馆  

    负责本馆各项接待准备工作的落实;维护本馆网络数字监控设备,保障各项设备完好运行;对馆内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2.3.7经营管理处  

    开展景区内安全检查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观光车辆等游乐设备管理;经营矛盾纠纷调解。  

    2.3.8旅游管理处  

    节假日旅游信息的发布、对口上报;负责节假日期间志愿者来景区工作的接待、登记;团队预约,入园人数、车辆统计工作;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  

    2.3.9场馆管理处  

    负责馆内各项接待准备工作的落实;对馆内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2.3.10雨花台烈士陵园派出所  

    开展景区内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加强景区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维护稳定;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参与节假日治安值勤;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联络协调。  

       

    2.4 片区管理  

    雨花台风景区节假日工作期间共设九个工作责任片区,每个片区由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及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队员、民警、志愿者若干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安排、调整人员岗位;所管辖片区内的车辆指挥、维护参观游览秩序、进行人员疏导;管辖片区内治安、防盗、护林防火、经营摊点的管理、制止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发生在管辖片区内的各种纠纷并向指挥部报告;向假日工作指挥部报告预警信息;及时处置管辖片区内突发事件;做好管辖片区内服务接待工作;向假日工作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完成假日工作指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4.1管辖片区范围、人员配置、区域主要职责划分  

    2.4.1.1北大门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北大门外广场以南,纪念碑以北,群雕东侧弯道八字坡以西,群雕西侧八字坡路口以东的区域。  

    人员配备:23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二名,其他人员19名。岗位:综合管理3人;入园管理6人;入园车辆、人数统计上报1人;秩序管理、防火、花草树木看护6人,民警2人负责治安管理,交警1人,负责北大门外车辆指挥。  

    工作职责:入园管理、收取车辆入园费;团队登记,车流量、客流量、游客入园情况分时统计,定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北大门外广场摩托车、自行车摆放管理、人流疏导秩序管理;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纠正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经营摊点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2.2南大门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南大门外广场以北,忠魂亭以南的区域。  

    人员配备:18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其他人员16名。岗位:综合管理3人;入园管理、收取车辆入园费6人;入园人数、车辆统计2人;入园管理2人,公安2人负责治安管理,交警1人负责南大门外广场交通指挥。  

    工作职责:入园管理、收取车辆入园费;团队登记,车流量、客流量情况分时统计,定时向指挥部报告;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查处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指挥车辆、疏导交通、车辆摆放管理、人流疏导;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3雨花石文化区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园内垃圾转运站至忠魂亭一线以北,二忠祠干道路口以南,雨花湖以东,风景区东门以西区域。  

    人员配备19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其他人员17名,岗位:雨花石文化区园内管理3人;雨花石馆内讲解、物品看护6人;茶社接待服务1人;综合管理、护林防火4人;售、检票入园管理3人。  

    工作职责: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客流疏导;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本区域内假山、喷泉、水面的安全秩序管理;雨花石文化区售、检票管理;雨花石文化区内水面及园区围墙的看护,园内安全秩序的管理;雨花石馆内讲解服务、安全保卫工作;茶社及接待室接待工作;管辖片区内经营摊点的管理、食品卫生的监督;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负责景区内应急疏散通道(东门)的管理;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4纪念碑主峰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纪念碑顶平台以南,纪念桥北桥口以北,西炮台以东、东炮台以西,含公安英烈墙、纪念碑停车场区域。  

    人员配备:19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其他人员工17名。岗位:综合管理6人;医疗救护1人;景区环境卫生保洁监管1人;花草树木看护、护林防火4人;景区园林养护监管2人;经营摊点的管理1人,民警2人负责治安管理。  

    工作职责:监控本区域车流、人流量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报告;道路、广场、停车场的管理,指挥车辆、疏导交通;纪念碑看护,维护参观凭吊秩序,疏导客流;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查处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救护站工作;经营摊点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5名胜古迹区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纪念碑停车场下坡路口以北,群雕东侧八字路口以东、二忠祠以西、宁溧路以南的区域(含盆景园)。  

    人员配备:12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其他人员10人。岗位:综合管理3人;花草树木看护、护林防火5人;盆景园园区管理2人。  

    工作职责:监控本区域内车流、人流量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客流,防止因游客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负责雨花阁、盆景园售、检票管理;本区域内文物、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经营摊点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6西门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群雕西八字路口主主峰西侧广场以西,英烈墙以北区域。  

    人员配备:5人,片长一名。其他人员4人。岗位:入园管理2人;综合管理1人;游乐设施、观光车辆管理1人。  

    工作职责:入园管理,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客流;客流量情况分时统计,定时向指挥部报告;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查处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7烈士纪念馆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忠魂亭以北、倒影池以南、雨花石文化区以西区域。  

    人员配备:18人,片长一名,副片长一名,其他人员16人。岗位:馆内办公室值班1人;纪念馆馆内管理10人;区域车辆、人员疏导,花草树木的看护、防火4人,民警1人负责治安管理。  

    工作职责:纪念馆讲解接待服务,馆内秩序、安全的维护;纪念馆的防火、物品防盗;管辖片区的交通疏导、客流疏导;维护纪念桥区域游客秩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预防各类治安事件、政治事件的发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经营摊点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等。  

    2.4.1.8办公区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曦园办公区域范围。  

    人员配备:22人,片长一名,其他人员21人:岗位:局领导5人;节假日办公室值班1人;景区值班值勤检查2人;新闻媒体接待、新闻发布1人;传达室值班1人;景区人员后勤保障2人;志愿者接待登记、安排1人;收讫票款1人;驾驶员6人,民警1人机动巡查警力支持。  

    工作职责:组织指挥节假日工作,值班、值勤安排,检查指挥部工作;假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接收全局报告并统计上报;门票和停车票发放,收讫票款;志愿者、公安学校人员登记、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人员调动;景区广播宣传;园内组织活动联系安排,园区活动保障;应急处置景区各类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宣传接待,发布新闻信息;办公区来人的登记,信件收发和管理;值班人员午餐供应等后勤保障;节假日工作组织协调及总结。  

    2.4.1.9生态密林区片区  

    管辖片区范围:生态密林区范围。  

    人员配备:12人,片长一名,其他人员11人:岗位:东门值班2人;池塘看护1人;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1人;生态馆值班4人;园区广播宣传1人;停车场值班2人。  

    工作职责:所辖片区绿地植被、花草树木的看护;本区片假山、喷泉、水面的安全秩序管理;预防各类治安、政治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报告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景区东门入园秩序的管理。  

       

    3 保障措施  

    3.1 队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交警、消防为骨干,以陵园派出所、保卫处、行政执法大队、门卫大队、夜间警卫大队为主体,公安警校、部队院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节假日综合安全保障体系。片区之间要加强配合协调,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问题的处理,报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实施,片区工作调整需经指挥部同意方可实施。  

       

    3.2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的手机必须昼夜开通,内部电话、广播线路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联络畅通,必要时可直接报局领导,随时听从指挥部的指令。各部门手持对讲机统一使用1号频道。  

       

    3.3外部保障  

    按照市政府领导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区公安分局在陵园派出所设立治安值班室,指导景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民警到风景区值勤,加强南北大门、纪念碑、群雕等重点部分的治安管理,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交警八大队安排交警参加风景区值勤,重点加强南北大门的交通指挥和车辆管制。假日指挥部必要时报告省市政府,请求武警部队给予支援,景区发生恐怖、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紧急启动管理局总体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治安警戒,加强对重点景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的防范保护。  

       

    3.4 装备保障  

    为了加强景区安全保卫和综合管理,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节假日期间全局科以上干部保持手机开通,随时准备服从紧急调动和参加处置景区的应急行动。节日期间,管理局节假日指挥部还可根据需要,调用管理局所属单位和驻陵单位的车辆等设备,满足假日综合管理的应急需求。节假日期间,两辆行政执法电瓶车,加强景区治安巡查,对南、北大门和主峰值勤点增配备灭火器15具,防火把、防火锹15把。在主峰广场开设医疗救护站,安排治安保卫值班专用车辆(总务科安排),充分做好紧急救治意外受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道路拥堵或其他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节前,要做好景区内。重点执勤岗位全天候使用无线对讲机,随时处理和报告景区发生的事件。节日期间,信息中心人员要加强监控的值班工作,发现场馆弱电、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使用。   

       

    3.5 制度保障  

    节假日前管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文物建筑、消防设备、游乐设施、游览观光车、通讯线路、食品卫生进行综合检查,纠正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每日下午430分,各片区负责人到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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